二十八、順逆

順逆不齊也,不可逆者,其氣勢而已矣。

原注:剛柔之道,可順而不可逆。昆侖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其勢已成,可順而不可逆也;權在一人,可順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任氏曰:順逆之機,時退不悖而已矣,不可逆者,當令得勢之神,宜從其意向也。故四柱有順逆。其氣自當有辨,五行有顛倒,作用各自有法,是故氣有乘本勢而不顧他雜者,氣有借他神而可以成局者,無有從旺神而不可剋制者,無有依弱資扶者,所以制殺莫如乘旺,化殺正以扶身,從殺乃依權勢,留殺正爾迎官。其氣有陰有有陽,陽含陽生之兆,陰含陰化之妙;其勢有清有濁中清,貴之機,清中濁,賤之根。逆來順去富之基,順來逆去貧之意,此即順逆之微妙,學者當深思之。書云“去其有餘補其不足”,雖是正理,然亦不究深淺之機,只是泛論耳。不積壓四柱之神,不拘財、官、殺、印 、食傷之類,乘權得勢局中之神,又去助其強暴。謂二人同心或日主得時很小秉令,四柱皆拱合之神,謂權在一人。只可順其氣勢以引通之,則其流行而為福矣,若勉強得制,激怒其性,必罹凶咎。須詳察之。

 

庚辰

庚辰

庚申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天干皆庚,又坐祿旺,印星當令,剛之極矣,謂權在一人。行伍出身,壬午癸未運,水蓋天干地支之火,難以剋金,故無害;一交甲申,西方金地及乙酉合化皆金,仕至總兵;丙運犯其旺神,死於軍中。

 

 

 

 

 

 

癸酉

甲子

庚辰

甲申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庚辰日元,支逢祿旺,水本當權,又會水局,天乾枯木無根,置之不論,謂金水二人同心,必須順其金水之性。故癸亥壬運,蔭庇有餘;戌運制水,還喜申、酉、戌全,雖見刑喪地而無大患,辛運入泮,酉運補廩,庚運登科,申運大旺財源;一交已未,運轉南方,刑妻剋子,家業漸消。戊午觸水之性,家業破盡而亡。

 

 

 

 

 

壬子

辛亥

乙亥

丙子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壬水乘權坐亥子,所謂昆侖之水,沖奔無情,丙火剋絕,置之不論,遺業頗豐,乙卯甲寅,順其流,納其氣,入學補廩,丁財並益,家道日隆。一交丙運,水火交戰,刑妻剋子,破耗異常;辰運蓄水無咎;丁巳運連遭回祿兩次,家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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