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子象
知孝了奏親之方,始剋諧成大順之風。
原注:日主為子,生日得為母。如甲乙滿局皆是木,中有一二水氣,為了眾母衰。其勢要多方以安母。用金以生水,用土以生金,則成母子之情,為大順矣,設或無金,則水之神依乎木,而行木火金盛地亦可。
任氏曰:了眾母衰,母之性依乎子,須要安母之心,亦不可逆子性。如甲乙日為主,滿局皆木,中有一二水氣,謂子眾母孤,母這情依乎子,必要安母之心。一不可見土,見土則子戀婦而不顧母,母不安矣;二不可見金,見金母勢強而不容子,子必逆矣。惟行帶水之金運,使金不剋木而生水,則母情必依子,子情亦順母矣,以成大順之風。若行帶土之金運,婦性必悍,母子皆不能安,人事莫不皆然也,此四章雖主木論,火土金水亦如之。
癸亥 乙卯 甲寅 乙亥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甲寅日元,生於仲春,卯亥寅亥拱合,滿局皆木,則年士癸水無勢,子旺母孤,其情依乎木,木之性亦依乎水,謂弱子情諧。初運甲寅癸丑,蔭庇有餘,早游泮水;壬子中鄉榜,辛亥金水相生,由縣宰遷省牧;庚戌土金並旺,母子不安,詿誤落職而亡。
乙亥 己卯 甲寅 甲子 |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
甲寅日元,生於仲春,滿局皆木,亥卯又拱,時支子水衰極,其情更依乎木。日主戀己土之私情,而不顧母。丁丑運,火土齊來,反不容母;諺云“婦不賢則家不和”,刑傷破耗。丙子火不通根,平安無咎;甲戌又逢土旺,破耗異常;乙亥癸酉,生化不悖,續妻生子,重振家聲;壬申晚景愈佳,金水相生之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