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卷二
凡論人命,年月日時排成四柱,遁月從年,則以年爲本,遁時從日,則以日爲主。
古法以年看,子平以日看,本此。如人本木而得卯月以乘之,主金而得酉時以乘子,謂之本,主乘旺氣;如本水而得甲申、丙子、壬戌、癸亥月;主火而得丙寅、戊午、甲辰、乙巳時;本木而得己亥、辛卯、甲寅、庚寅月,主金而得辛巳、癸酉、庚申、壬申時,謂之本,主還家;本木而得癸未月,主金而得乙丑時;木水而得壬辰月,主火而得甲戌時,謂之本,主持印。四位如此,更吉神往來,凶煞回避,謂之本主得位,本勝於主者多得祖蔭,主勝於本者當自卓立,本主兩強,富貴雙全。
四柱中更抑揚歸中,無太過不及,方作好命,有一位不及,必主蹇滯,然諸家命術皆云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如好日,好日不如好時,大率以年則統乎一歲,月則該乎三十,而時日爲得之。獨不知得日時之吉而月不應,反爲無用,況用神多取諸月,是月又可輕乎?唐李虛中獨以日干爲主,卻以年月時合看生剋制化,旺相休囚,取立格局。此發前賢所未發,故今術家宗之。
又曰年爲太歲,主人一生禍福,如當生太歲,是金是木,要日月相生相應,造化和順,則根基牢固,一生卓立成就。衆支干五行不順反剋,衝破爲傷,本主無壽,被形帶煞。及生,月日時者主損木氣,破傷祖業,六親冷淡蹇滯之命也。
月爲運元,行運從月逮起,若日時是本生年之福,宜歸運元生旺處以扶助之,故官印貴人,祿馬財星宜在運元生旺處爲佳;若日時是本生年之禍,宜歸運元剝剋處以潛濟之。故土多窒塞,宜歸運元疏通處;水多泛濫,宜歸運元歸宿處;火多暴露,宜歸運元晦息處;金木太強,宜歸運元沈潛處。
或運元集生時之福,或運元發福于生時,日者三陽之會,帝皇之象,時者近侍之臣,以親帝座,而時日有君臣慶會,天地德合。或年月日時四位納音生旺之氣,或四位祿與福貴氣聚于時上,謂之四位集福於帝座;或時倒揭,旺氣秀氣散在諸位,而諸位乘吉會之氣者,謂之帝座發福於四位。
夫集福於帝座則以純厚忠信爲心,發福於四位則以聰明端直自進。若近侍之臣切忌土火金氣太旺,不能久住,水木清奇多是翰林。年月發福處,不要生時破壞,敗壞處仍要生時解釋。
由是論之,年月日時均重,而時爲尤重。人命貴賤、壽夭、窮通、得喪只在生時之辨。時有八刻,有初正末氣不同,須細察之。
《定真論》曰:傷年不利父,傷月不利兄弟,亦主初年艱辛,傷日不利己身,名折腰煞,傷時不利子孫,亦無結果。若年生日月時三位謂之上生下,主損本氣,兼破祖業;時上生日月年謂之下生上,主增福德。若上生下得丑行相逢,乘生福氣,亦作好命看,若相乘生禍,則不佳。四柱純粹,無刑衝破害,空亡死絕,更有福神互爲之助方爲吉命,反此則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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