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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三

 

論十惡大敗

 

十惡者,譬律法中人,犯十惡重罪,在所不赦,

 

大敗者,譬兵法中與敵交戰,大敗無一生還,喻極凶也。

 

六甲旬中十個日值祿人空亡,如甲辰、乙巳,甲以寅爲祿,乙以卯爲祿,甲辰旬以寅卯爲空亡。壬申者,壬以亥爲祿,甲子旬以亥爲空亡。余如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乙丑等日皆仿此。

 

命中犯者,當以日上見之爲是,其餘不論。況犯者未必皆凶,若內有吉神相扶,貴氣相輔,當爲吉論。

 

《元白經》曰:“十惡都來十個辰,逐年有煞用區分。”

如庚戌年見甲辰日,辛亥年見乙巳日,壬寅年見丙申日,癸巳年見丁亥日,甲辰年見戊戌日,乙未年見乙丑日,甲戌年見庚辰日,乙亥年見辛巳日,丙寅年見壬申日,丁巳年見癸亥日,

蓋以年支干沖日支干,無祿爲忌,餘悉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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