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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五

 

論陽刃

 

(前論羊刃煞與此參看)

陽者,陰陽之陽,刃者,刀刃之刃,即祿前一位,言旺越其分,故險。竊詳甲人見卯,卯中有乙木,乙爲甲弟,能劫其兄之財,沖去酉中辛官,合其庚妻,庚乃甲之七煞,劫財沖官合熬,所以至凶。

 

惟甲丙戊庚壬五陽干有刃,乙丁己辛癸五陰干無刃,故曰陽刃。惟見傷官與陽刃同禍,故乙見丙亦謂之刃,以丙傷其庚官,合辛煞,剋其乙木,陰金剋陰木至毒,所以凶與陽刃同。

 

陽刃有三,

 

劫財刃,甲見乙是也,不利財官格,

護祿刃;甲見卯是也,大利歸祿格;

背祿刃,乙丙是也,大利去官留煞局。

 

《喜忌篇》云:劫財陽刃,切忌時逢,歲運並臨,災殃立至,獨陽刃以時言,重於年月日也。

 

假令甲日生人,時上見乙卯,此是真刃,命中既逢陽刃,傷妻破財,災殃已胚胎矣,流年歲運再遇羊刃,是謂並臨,見巳酉是沖歲君,見亥未戌是合歲君,

 

陽刃,凶煞也,太歲,凶神也,太歲得吉神相扶,合則吉,若陽刃凶煞來沖合歲君,是謂攢凶聚煞,其禍難免。

 

經云:陽刃沖合歲君,勃然禍至,此之謂也。中間亦要詳辨,命元淺薄,遇此誠然,若命旺秉氣深厚,或有天月德及赦文解救,止有浮實,亦無大咎。或日柱原有刃,見沖或合,歲運再臨沖合,大凶,若歲沖合而運不沖合,運沖合而歲不沖合,其禍減半論。

 

又曰:日干無氣,時逢陽刃不爲凶。言生日天元臨死絕衰病暴敗之地,不通月氣,不能勝任財官,若逢陽刃,能劫財化煞,譬如兄力弱財重,得弟分任,則可勝其財而爲我用,所以不作凶論。夫身弱見財官,固喜陽刃分財合煞,若見食傷,身弱脫氣,亦喜陽刃扶持,若見印綬,則非日干無氣矣。先言忌陽刃者,身強力能任財,故不喜劫奪,後言喜陽刃者,身弱力不住財,故不忌劫奪,義各有取。

 

此格與傷官相似,凡命值之,主眼大須黃,性剛心高,無惻隱慈惠之心,有刻剝不恤之意,多帶宿疾,貪暴不足,進退抓疑,偏生庶出,離祖過房,剋父傷妻,或見三刑,或自刑魁罡,全發迹邊疆,如更無情或臨財旺,主凶,若刑害俱全,類皆得地,又有救神,貴不可言。

 

又曰:陽刃格,大概不宜財鄉,怕沖起,如戊日刃在午,忌行子正財運;壬日刃在子,忌行午正財運;庚日刃在酉,忌行卯正財運;獨甲日刃在卯,行巳午並辰戌丑未財運不妨,忌酉運;丙在刃在午,行申酉庚辛丑財運不妨,忌子運。

 

是陽刃所忌之財,戊刃午見子財,壬刃子見午財,庚刃酉見卯財,皆沖之財,故忌之,至甲刃卯不忌戊己巳午之財,且忌酉官矣,丙刃午不忌庚辛申酉之財,且忌子官矣,可概謂忌財乎?若天干生官之財,正爲用神,方且喜之,豈可爲忌。

 

《心境》云:陽刃重重又見財,富貴饒金帛,此之謂也。或曰甲戊庚見刃逢沖,發禍多驗,壬丙逢刃見子午沖,多無禍,以丙見子、壬見午俱爲正官,反作貴氣論也。

 

又曰:甲以己爲妻財,四柱卻有卯乙,己土受傷,不能扶甲,故主剝喪妻子,歲運復臨,劫刃旺相,誠所不免,如別位逢庚辛酉申,庚能邀乙爲妻,即成眷屬,不爲甲之七煞,辛輔甲爲貴,能剋破乙煞,反凶爲吉。

 

經云:“甲以乙妹妻庚,凶爲吉兆”是也。餘干例此。

 

又曰:六甲日逢乙卯凶,辛卯吉,甲申丁卯不爲刃,申中有庚合卯中乙木爲財,若有財露,亦凶,丁火傷官,乙木奪財,歲運並臨,災禍不免。

 

乙酉日見庚辰時,非刃,乙坐庚下酉中辛金,制辰中乙木。

丙子日見甲午時,非刃,子中癸水剋午中丁火。

丁亥日見丁未時,非刃,亥中壬水合丁。

庚午日見乙酉時,非刃,午中丁火制辛。

壬午日見庚子時,非刃,午中己土制癸。

辛巳日見戊戌時,非刃,巳中丙火合辛。

癸巳日見癸丑時,非刃,巳中戊土合癸。

 

以上諸日,遇者不宜見刑衝破害,無則以好命斷之。

 

又曰:陽刃者,天上之凶星,人間之惡煞,喜偏官、印綬,忌反吟、伏吟、魁罡、三合,大率與七煞相似,故陽刃喜見七煞,七煞喜見陽刃,兩凶互相制伏,猶正官喜正印,善類合善類爲福。

 

經云:煞無刃不顯,刃無煞不威,煞刃俱全,常人無有,更身旺不見傷官爲妙,若命元有煞刃,歲運又逢,或有刃無煞,歲運逢煞運之鄉,俱發大福。如命有刃有印無煞,歲運逢煞,反轉成厚福。若柱無刃煞,命合財官,歲運復遇刃煞,主一歲蹇滯,因財爭競,兄弟分居,離妻去妾,若元無刃,行刃運雖不妨,亦主有剋妻之事,元有刃,歲運切不宜再見及傷官財地,原帶傷官財星,歲運再逢,禍害極重,身弱尤凶。

 

又曰:日刃止有三日,戊午、丙午、壬子,與陽刃同法。經曰:赤黃馬獨臥,黑鼠守空房,男妨妻,女妨夫,指此三日也。不喜刑衝破害三會六合,要有七煞相制,再行官印鄉,便爲好命。

 

賦云:日刃大忌沖合,喜官煞相制,合刑者凶,遇印者吉,有煞無刃,施爲有勇無威,有刃無煞,作事濁而不顯,無煞遇煞,竊恐禍患相侵,有刃遇刃,須忌災危相犯,刃生身死,其年難作吉推,財旺官傷,此歲不作凶斷。

 

又曰:戊午日,歲月見火多,則以印綬論;壬子日,月時見子多,則以飛天祿馬論;丙午見午多,亦以倒沖祿馬論。

 

又自刃有三日:癸丑、丁丑、丁未、己未,因坐下比肩陽刃;飛刃有四日:丙子、丁丑、戊子、己丑,因作下沖出陽刃,與前日刃喜忌大同。

 

年上陽刃與時上陽刃最重,年上主破敗祖基,不受父母産業,平生施恩反怨;時上主剋妻子,晚無結果,四柱再逢,手足災疾;月上稍輕,日上又輕。人命月日干支帶財多,日干衰弱,時帶陽刃,無害;月帶七煞,時帶陽刃,日主有氣,大貴;如月帶陽刃,時上微帶官時,力不能制,亦凶。

 

又曰:男命見敗劫,又見傷官,必剋妻子,女命剋夫。賦云:敗財者比肩之曜,劫奪之神,財多身弱,遇之爲奇,財弱身旺,見之爲禍,有財遇劫,運入財鄉,自可成家,無財遇劫,縱非財年,亦須見破,元劫又遇劫運,守窮途而惶,身旺又加印助,必榮華而發福。

 

《相心賦》云:“劫財羊刃,離祖成家,外象謙和尚義,內心狠毒無知,有刻剝之意,無慈惠之心。”

 

《心境》云:“陽刃重重又見煞,大貴,登甲科。”

 

《千里馬》云:“陽刃偏官有制,膺職掌於兵權。”

 

又云:“男逢陽刃,身弱遇之爲奇。”

 

又云:“羊刃七煞,出仕馳名。”

 

又云:“羊刃入官煞,威鎮邊疆。”

 

《玉匣賦》云:“火金陽刃,綠珠墜死於高樓”。

 

又云:“陽刃重重三四,必須患疾盲聾。”

 

《驚神賦》云:“滿盤陽刃,必定分屍。”

 

《定真篇》云:“陽刃若逢印綬,縱富而殘疾在身。”

 

《造微論》云:“陽刃逢於五息,定要重犯徒流。”餘見犯羊刃煞者多瞽,如癸酉、戊午、戊寅、癸丑;  丙寅、庚寅、丙午、乙未;  丁卯、癸卯、甲子、乙亥,三命皆無目。

 

古歌曰:時逢陽刃喜偏官,若見財星禍百端,歲運相沖並相合,勃然興禍至門闌。

 

又:陽刃重逢合有傷,主人心性氣高強,刑沖太重多凶厄,有制方能保吉昌。

 

又:刃逢七煞慕官鄉,惟怕刑沖祿不昌,會合更逢財旺運,預防災禍致身殃。

 

又:比肩陽刃格非常,要見官星與煞鄉,元辰若無官煞制,再行比劫禍難當。

 

又:財星輕弱刃剛強,身旺之鄉大不祥,鳳寡鸞孤清夜怨,等聞妻剋兩三雙。

 

又:刃逢七煞運官鄉,破害刑沖貴異常,切忌合逢財旺地,必遭災禍反刑傷。

 

又:日刃還如羊刃同,官星七煞喜支逢,歲君若也無傷刃,支上沖刑立武功。

 

又:羊刃常居在祿前,性剛果毅少慈憐,不宜會合防災至,若見財星禍必纏;有官有煞名顯達,無沖無破祿榮遷,更加刑害魁罡並,發迹邊疆掌重權。

 

如一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自坐陽刃,二壬申子,財旺且多,子午雖沖,申子會午不能沖,時官制伏陽刃,只作財官格看,所以大貴。又一命:丙戌、癸巳、戊午、丁巳,戊歸祿巳,午雖羊刃,所以獲祿,又印綬化刃,故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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