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出呂才滅蠻之說,只以男女年命,浪立數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醫福德為上婚,五鬼絕命為下婚,其謬甚也。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捨去月與日時,而能論人婚配者乎?若是有理,則天下之議婚者,俱擇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擇下婚者而捨之,其書甚易而不難,宜乎天下無失奇之婦,喪偶之男矣。夫何后世又有孤孀之患者?分雖出於宿世之所定,而亦由于議婚者之不明也。
然議婚之理,人道之端,亦不可不慎也。其理當何如耶?但當看男命,帶比肩劫財重者,必擇女命帶傷官食神重者配之。若女命帶傷官食神重者,必擇男命帶比肩劫財重者配之。此係合婚之正理。起可以呂才上中下三婚無根之說,無據之理,而議人之婚配也耶!呂才說之謬,不足信也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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