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綬格
楠曰:正印偏印格者,如父母生身之義也,蓋日主得其資助。書云:「印綬生月利官運,畏入才鄉,蓋財乃破印之氣也。」此亦書之死路,非通變之道也。然四柱印星太旺,日主有氣,印疊生身,如人元氣本旺,再服補藥,生可存乎」此則幾用見屠以破印也。四財少,必須運上財神為吉。又若日主根輕。印星又弱,最畏財星,謂之貪財損印,宜也。又有真印假印,如丙日生人,生臨亥月,或用亥月甲木作假印地也。十月木氣,根桔葉落,則此衰木,宜行東方木旺之地,以輔助其根氣,則枯苗得雨,勃然而興,畏巳酉丑運,沖剋其木,尤畏行西方申辛本,天干地支俱全,損傷尤甚。若天干得壬癸甲乙丙丁蓋頭,雖禍亦淺,又若丙丁日主,臨寅卯多根之地,謂之真印也。若印多不畏財星,日主輕,如只有一二點印,亦畏財也。大抵木不能勝金,謂之印綬被傷。倘若榮華不久,真假印辯,不可不究。財、官、印、殺、食神、傷官,此六乃日干月令。正格外有陽刃格!此系日月相通。出此之外,或虛邀財官,或刑合財官,或暗拱財官,或沖搖財官,亦幾近理。說見小文。
《繼善篇》云:官刑不犯,印綬天德,年月日時支同一宮分。固通格解,謂但四柱中俱有,乃同一命宮分,不必一支。如甲寅丙寅丙寅丁酉,是天德在丁,月德在丙,印綬在寅。如庚申庚辰庚子壬午,是天德月德俱在壬,印綬在辰,天德與印綬同一命宮是己尤通。嚴陵命書謂天月二德星,在日上為的,他處見不當作德論。
古歌云:月逢印綬喜官星,運入官鄉福必清。死絕運臨身不利,後行財運百無成。
補曰:甲乙在亥子月生,丙丁在寅卯月生,戊己在巳午月生,壬癸在申酉月生,庚辛在辰戌丑未月生,或在巳午月生,皆是月逢印綬也。若四柱中元有官星,乃是官印相生,方為貴人,誠印綬格所最喜者也。若行官鄉運,則發福幾清厚。行死絕運,輕則災疾損傷重則死亡孝服。若行財鄉,貪財壞印,其禍百端。
又曰:重重生氣若無官,常作清高技藝看。官殺不來無爵祿,總為技藝也孤寒。
補曰:月生日干年時俱有印綬,是謂重重生氣也,有官方作貴推。若無官殺,非技藝之流,則庸常之輩。總為清高之藝,亦不錫免孤若寒微而已。所謂印綬旺而子息稀是已。
又曰:印授干頭重見比,如行運助必傷身。莫言此格無奇妙,運入財鄉福綠真。
補曰:印綬生月,干頭重重,一見印綬之比肩,又行印旺之運,必傷身。所謂木賴水生,水盛則木漂,術逢壬癸水漂流,日主無根枉度秋是巳。印旺遇財乃發,須入財鄉運,乃能發福發祿,如水盛木漂,必須行敗運,以土製木,則木植其根為福,所謂歲運若行財旺也,反凶為吉遇王侯是也。《格解》所謂印綬畏入財鄉之句,不可抱泥是也。
又曰:印綬官星旺氣純,傷官多遇轉精神。如行死絕並財地,無救反為泉下人。
補曰:印逢官星,如值所喜,則為旺氣純也。傷官多遇,值如所忌,則不免轉而不精神也。舊文原是如此,而或者改旺氣為運氣,改傷官為偏官,以轉精神為有精神則非也。
又曰:印星偏者是梟神,柱內最喜見財星。身旺遇之方是福,身衰梟旺更無情。
補曰:印星偏者,如甲生亥月,乙生子月之類。無食則為偏印,有食則為梟神。柱中見偏財正財則吉,故曰偏印遇財乃發,又曰偏財能益(算)[壽]逢年,身旺遇之吉。若身弱逢梟旺,則為禍矣。所謂梟神興,而早年夭折是也。
《絡繹賦》云:印臨子位,受子之榮。梟居祖位,破祖之基。
補曰:或曰梟居祖位,破祖之基,甚祖之基,甚應驗。觀《六親論》云:「日時殺刃逢梟,半道妻兒離散」可見。《格解》謂梟居祖位破祖之基,再詳。
《玉匣賦》云:華蓋與文星共會,尉遲為五伯良臣。
補曰:文星謂印綬也。故《通明篇》云:「印綬文華也」,非文昌之文。
《寸金簽》云:印綬不喜臨官,帝旺逢之亦不歡。八字逢財無所用,行財不利卻無端。
補曰:臨官是日干行臨官之地,印逢則病,故曰不喜見臨官帝旺。是干行帝旺之地,印逢則死,故曰逢之亦不歡八字中產見財星,喜見官星,如如行財旺之鄉,則貪財壞印為禍百端。所謂如行死絕財旺地,無救翻為泉下人。
《萬金賦》云:第一限逢印綬鄉,運行生旺必榮昌。官鄉會合遷官職,死絕當關是禍殃。
《淵源歌》云:有印無財是福媒,喜逢官位怕臨財。主人囊括文章秀,一舉丹墀面帶來。
《雲理賦》云:水泛者活木。
補曰:此言水泛木浮格也。蓋甲木生於亥,則無咎。乙木死於亥,水泛木浮,恐無聚作。
又曰:水盛則漂木無定,若行土運方榮。
補曰:上文論陰木,此論陽木。蓋言甲木歸於子,水敗之鄉,柱中水印太盛,失土止者。人命得之,主漂蕩無定,風花好酒,無成之造。遇土運止水,發福為榮。
又曰:貪食乖疑,命用梟神因有病。
補曰:如日坐梟神,或干支梟印重,運逢食神,必主貧乏生病,更帶刑法,作災不測。故《奧旨賦》云:「歲月時中有偏印,吉凶未萌。大運歲君遇壽星,災殃立至。」
又曰:命用梟神,富家營辦。
又曰:天干二丙,地支全寅,更加生印,死見凶臨。
又曰:壬癸多金,生氣酉申。土旺則貴,水旺則貧。
又曰:癸日申提,卯寅歲時。年殺月劫,林下孤淒。
己亥 乙亥 乙丑 丁亥 臨川黃良三公富命水重輕
楠曰:水氣重重在地支,木漂水泛欲何依。最宜土運來剋水,財帛金珠樂有餘。
乙木生亥,重重水氣以漂之,早行癸酉壬申,木多見水不利,一入辛未庚午己巳戊辰四運,土止水流,財發萬緡,正謂印綬若多,財要見也。
丁亥 辛亥 乙亥 丁亥 盱江劉三三公水多漂木之格
楠曰:乙生亥月水重重,殺印分明祖業豐。戊己運中雖發福,再行水運壽年終。
乙木生亥,水氣重重,但喜純粹,水原未蓋頭。蓋得祖財豐富,己酉戊運,屠名頗振,酉地殺輕得祿也。原殺星見水,多洩去精神,殺弱入酉得祿,生子甚多。一入申運,壬水太旺,水來泛木死矣。
壬寅 辛亥 丁巳 辛亥 盱江劉瑛千九公富命衰印畏財格
楠曰:丁火生臨亥月乾,木神類聚喜相連。柱中最怕金為病,運入東方福祿全。
丁火生於亥月,火神衰弱,喜年乾透出壬水,丁壬化木於亥木神類聚,用神無疑矣。蓋得巳宮有庚來損木,則金為病明矣。運行甲寅乙卯丙辰丁運,枯木逢春,又喜火破庚金存木,富享優遊。入巳強寇毀廬,喪子奇禍,蓋嫌巳中金來剋木也。午未木死陰壽。
乙丑 辛巳 己巳 庚午 豐城孫世佑布政貴命旺變為弱用印格
楠曰:己土雖然坐旺鄉,重重金氣損精陽。旺中變弱來親印,殺運應知佐廟廊。
己土雖生巳月,本為火生之域。夫何金氣重重?己土見金洩其精氣,賴有三重火氣,大抵土好暖而畏寒,則己土親火為印綬。運行己卯戊寅,殺星太旺,故曰印輕者賴官殺以生之,所以位至方伯。西內運火輕,猶宜補起火來。大運入子見財而破印,財乃妻也,因妻而致禍也。蓋原無水止有火土,則東方水運不美,此則土虛而好火,畏水傷火,子運死也明矣。
壬戌 壬寅 丁卯 戊申 崇仁方武十凌遲死貪財壞印
楠曰:丁火生寅木氣柔,財來沖印便成憂。再行財運災難免, 直待凌遲死便休。
丁火日干,生於立春後二三日,其火檄寒矣,其木極嫩矣。正為木嫩火衰,不合年月兩點壬水,再來濕火濕木,時上申宮庚金,衝出嫩木。且有戌了透出,年支戊土透出,月上真土,作正火土傷官用印,不合衰印受傷。一入巳運,庚金得生於巳,壞了衰印,因殺死樂安東陳人云壬余命,武十為首,問凌遲。迥罪而殆。蓋透出傷官,身衰用印,印昨受傷,故犯此極刑。
乙亥 癸未 丁卯 甲辰 撫城過桓九公木無金之格
楠曰:丁生未月火揚威,見木重生火不知。大喜庚辛來損木,再行木運本非宜。
丁火生臨未月,火神猶旺,再見木多,返助其炎威也。初行辛巳庚運,木多見金而剋之,行財頗逐。但四柱原無一點金氣,財神無根,生財而不剋大通。行為妻,行寅卯助起比劫妻。到此辟妻離子,呻吟不利,豈非命該如是乎?
辛卯 辛卯 戊寅 壬子 與夫子命去官留殺同印
楠曰:去官留殺理分明,主弱分明用印星。運入南方夫子旺,逢申破印禍來並。
年上兩重乙未夫星,天干兩辛去之,獨用寅中甲丙兩字。早行壬癸運,疊疊損兒,蓋為壬癸傷印也。入巳丙火得祿,生子旺夫,南方火旺,財享安福。脫甲患疾而死,壬水破印也。伯母瑛四孺人命。
乙卯 戊寅 丙戌 乙未 富女命無夫星入格。
楠曰:丙火生寅土透天,無夫入格福連綿。身衰宜入南方運,用印分明豈偶然。
丙火生寅,蓋寅中艮土,戊未又有土,月上戊土透出,寅月火虛,土洩精英太過,正作火土傷官用印。蓋傷官衰者用印,原喜柱中不見夫星。原若有夫行南方運,必主孤貧,此則原無夫星,則不論夫也,所以南方運,助夫生子而富。又作火虛有焰,一入申運,見金破木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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