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篇
今夫立四柱而取五行,定一運而關十載。清濁純駁,萬有不齊,好惡是非,理難執一。是必先觀氣象規模,乃富貴貧窮之綱領畢具,次論用神出處,凡死生窮達之精微盡知。
乃若一陽解凍。
註釋:冬月水成冰凍,盛寒時也。至後則一陽發動,暖氣初生,有火得用,則雖堅冰寒凍,亦可解矣。
三伏生寒。
註釋:夏已炎極,至後則一陰發生。三伏中暑深陰盛,為火退寒生之漸,所謂夏草遭霜也。
陽亢不制,亢則害也。
註釋:此象亢陽無制,更不包藏陰物。而運又行東南,則陽剛失中,而必至為害也。用此者孤貧凶暴。
剛而能柔,吉之道也。
註釋:此言五陽生於陰月,干支夾合陰柔之物,運道又行陰柔之鄉,乃為吉也,用此者縱然寒賤,終必榮華。
柔弱偏枯,小人之象。
註釋:此象不中之道也,四柱中但見陰柔,而不入格。干支又不包陽,則終於柔懦。用此者機心陰險,無所不至。
剛健中正,君子之風。
註釋:四柱中陽而藏陰,剛柔得中,不犯破剋刑沖,用此者德行過人,忠直蓋世,故曰君子之風。
過於寒薄,和暖處終難奮發。
註釋:四柱純陽,生於十月絕五陰之根,日干又見寒弱,而無剛健之氣,縱遇和暖之,亦難發達。
過於燥烈,水激處反有凶災。
註釋:四柱純火,生於夏至之前,火性炎烈,佳遇水激,不惟不能制,而反致害矣。用此者夭折孤貧。
過於執實,事難顯豁。
註釋:執實者,用一而不通也。假如用官無財,用印無殺,多合少成者,遇事終無顯達。
過於清冷,思有淒涼。
註釋:此言金水過於清寒,不遇和暖之運,平生獨食孤眠,生涯寂莫,人不堪期憂矣。
過於有情,志無遠達。
註釋:局中之物,不可過於有情,若遇有情,則牽迷不能自脫,外衣所見矣,其志安能遠達哉!
過於用力,成亦多難。
註釋:凡註中得自然之妙為妙,若用力扶持,終為不美,其成就終必艱難矣。
過於貴人,逢災自愈。
註釋:八字中原多貴人,二德扶用財官,不有刑破,雖居顛沛之中,亦無妨矣。
過於惡殺,遇福難亨。
註釋:八字中原多惡殺,三刑六沖,又與財官反背,縱遇財官之地,將何享福之基。
五行絕處,祿馬扶身。
註釋:凡遇絕處,不可便指為凶。蓋凶處亦有福神相助,如木絕於申,申有壬水為印,庚戊為財官,皆我所用之物,不能傷身。
四柱奇中,比肩分福。
註釋:古以官為貴,以財為奇,局中得遇財官,乃為吉矣。如見比肩則無忌憚,爭官劫財,福無全美。
陰陽固有剛柔。
註釋:陽剛陰柔,天地之道也。此言剛柔之道,雖陰陽之中,抑且不能去者也。
干支豈無顛倒。
註釋:顛之倒之,反覆之謂之,如干有壬癸甲乙丙丁,支有亥子丑之類是也。
父無子而不獨。
註釋:木以火為子息,四柱中如無丙丁巳午之位,則無子矣。若地支暗畜有火,亦不為無子矣。
子有父而反孤。
註釋:木以水為父母,若被損剋,則不得其所。如甲乙日生於亥子之年月,值四季,水被土傷,所生之人失矣,豈不孤哉!
生尚可以再生。
註釋:局中之物,原有長生,先被剋損,歲運復遇生旺之地,身力復強,如再生也。
死不可以復死。
註釋:凡柱中之物,原值死絕之宮,復來歲運,再遇死地,不為更凶之論,蓋死無二也。
即死亦非為鬼。
註釋:木值春生,得時乃旺。柱中雖遇死絕之中,若運行生旺之鄉,亦不為之死也。
逢生又不成人。
註釋:木值秋生,失時乃弱。柱中雖遇生旺之官。若運行衰絕之一地,終不為之生地。
五行各得其所者,歸聚成福。
註釋:凡五行不可虛名失位,俱要得令歸坦,方能為貴,若歸聚一局,妙不可言。
一局皆失其垣者,流蕩無依。
註解:凡日主用神,俱要著落之處。如四柱中不得通根有靠,又遇空亡死絕,則終無成立,必然飄蕩失所矣。
大運折除成歲。
註釋:大運者,八字之表裡也。取用乃度其淺深,成歲須知多寡是也。
小運逆順由時。
註釋:小運者,補大運之不足而立名也。古人以男起丙寅,女起壬申,以是定逐年禍福,鮮有不左。予嘗見一秘書,以為男女小運,皆由生時而行之,順逆亦以年定。
六合有功,權尊六部。
註釋:凡四柱中,有刑沖剋破,木為凶論,得神挽回有力者,即反為祥,其福高厚。
三刑得用,威震邊疆。
註釋:刑本不吉,得用者富貴聰明,無用者孤貧凶夭。何以為得用?三刑有氣,日主剛強。何以為無用?三刑無氣,日主衰弱。
天地包藏神得用,豁達胸襟。
註釋:如八字中不見亥申二字,得左右之神拱起二字,兼有貴氣,不落空亡,須當顯豁。
風雨激烈貴無虧,發揚姓字。
註釋:巳為風門,卯為雷門,八字中虛拱二位,更有貴人歲運,若逢衝起,必能發達。
賊地成家,賊亂家亡身必喪。
註釋:此法如歲月日中,有神爭合為妻,月支陷弱其中,欲出而不可得,故曰賊地。更得歲月之神自刑,無暇合我,得時支乘機與月支成合,是謂賊地成家。富貴不淺,大運去賊則安,再見賊亂,其家必亡而身喪矣。
梁材就斷,木多金缺用難成。
註釋:夫木本賴金斷以成器,若金被神留合,不能剋其木,卻要木與金為鄰,就彼雕琢可也。若木盛金弱,則雖就金,亦不能斷而有用,木與金作合,彼此兩強,乃為貴論。
純陽地戶包陰,兵權顯赫。
註釋:八字純陽,本為偏黨,殊不知子寅辰午申戌,暗拱丑卯巳亥未酉之陰,二象相濟,則反全天地之正氣,發福菲小。
獨虎天門帶木,台閣清高。
註釋:凡歲月得寅一位,卻要時帶天門,虎必朝天,甲日柱內更有卯未合局,木盛生風,風從於虎,豈不美哉!若刑沖剋破,不得印綬財官則無用矣。
學堂逢驛馬,山斗文章。
註釋:凡身坐長生之位,皆為學堂,更得驛馬交馳,又得高大氣象。帶財煞貴人者,文章瀟灑出塵。
日主坐咸池,江湖花酒。
註釋:咸池,又名桃花煞,男女逢之,必然淫亂,多因花酒流落江湖。若見財官貴德同宮,反得標格清奇,富貴安享,大忌刑合,只喜空亡。
福滿須防有禍。
註釋:凡用印生身,乃為我之福也。運行比印旺地,生扶太過。福滿處豈無禍生,是以君子須知防也。
凶多未必無禎。
註釋:局中原多官煞,再行官煞歲運,其凶乃甚。歷盡艱難,後必有制身旺之運,否極泰來之象。
馬頭帶箭,生於秦而死於楚。
註釋:此言驛馬。在時日之下者,若見有刑沖,謂之帶箭,主人決定異國喪亡也。
馬後加鞭,朝乎南而慕乎北。
註釋:凡取用驛馬,順則年取其日時,逆則時用其日主,馬無提攔,則縱肆而不可遏,如後再加刑沖,馬必疾行,終無安頓之地,主人一生勞碌,奔競四方。若刑沖之神,遇有三合六合,則不為加鞭矣。
一將當關,群邪自服。
註釋:將者,貴重之神也。關者,要緊之處也。邪者,妒我之物也。假於甲乙日生於金旺年月,皆來剋我,得丙丁透出干上,制殺為權,而殺自服矣。
眾凶剋主,孤力難勝。
註釋:此言殺重身輕,孤獨無助者,蓋無當關可救之神也。則不能勝所剋矣,決主夭疾。
脫此輩忌見此輩。
註釋:此言如甲己化土,脫木氣而從妻家,若見甲乙寅卯未亥,皆我比肩,則有原旺之藉,豈無咎哉。
化斯神喜見斯神。
註釋:如乙庚化金,喜見金旺,而妻得依其夫。丁壬化木喜見木旺,而子得依其母之類是也。
驛馬無韁,南北東西之客。
註釋:無韁,馬無合也。東西南北,無所不至矣。若遇此,必主飄零。
桃花帶殺,娼妓隸卒之徒。
註釋:桃花日時相見是也。不惟忌刑合有情,尤忌五煞同處,凡遇此者,不知禮義廉恥之徒也。
母子有始終之靠。
註釋:如戊日坐辰,生於申月,然土以金為子,金養於辰,少倚母而自強,老得子而有靠。
夫妻得生死相依。
註釋:如丙丁坐子月,用酉金。然火以金為妻。金生於子,適夫家以養其身。火至酉亡,賴妻家以活其命。
雙眼無瞳,火土熬乾癸水。
註釋:癸水在人屬腎,為一身之基,兩目之本。目關五行,惟瞳屬水,水涸腎虛,則瞳無所依。
大腸有病,丙丁剋損庚金。
註釋:庚屬大腸,宜臨水土,嫌者丙丁寅卯,得局無制。然庚金雖得托根,又被衝破,便有此疾。
土行濕地而傾根,伯牛有恨。
註釋:戊土屬脾,四柱中不有生旺通根之位,又加水浸金虛,運行濕地,歲見木剋,因而有疾。
火值炎天而得局,顏子無憂。
註釋:火乃文明之象,生於九夏,三合寅午戌,用火愈發輝,少用木資其火,不宜見水拖根,遏火之炎。人生得此,樂道無憂。火行極處,多遇木生,反主夭貧,至不利也。
水泛木浮,死無棺槨。
註釋:木從水泛,不遇土提防,更值死鄉沖並,是必墮崖落水,橫禍毒亡,多不為美。
火炎土燥,主受孤單。
註釋:土因火燥,萬物不生。初運南行,廢而無運,後來雖遇財官,不能為用,以致孤貧奔走,無家之命也。
妻多力弱,花粉生涯。
註釋:凡用財為妻,最要得位得時,日主更喜剛強,歲月有倚,陰陽各得其所,良配可知。若財多散亂,刑合不齊,日主孤柔,不能任用,必因其妻而獲利,以養其身也。
馬弱比多,形骸飄泊。
註釋:凡遇財旺身強,生平安樂。若見財輕比重,終必飄泊江湖,逐財困苦,安享何能。
性靈形寢,多因濁裡流清。
註釋:凡八字,濁中流有一點孤清,則人雖樸陋,穎悟機謀異常,與眾回異也。
貌俊心蒙,蓋是清中涵濁。
註釋:此論用神清奇,特立中或有物來傷之,主其人外雖貌美,內無學識,皆迷酒色。
凡遇凶神交會,善雖小而難成。吉耀並臨,惡雖多而亦化。道從理悟,神入心生。熟讀苦求,巨微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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