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禪師天元賦
三才既定,五氣混同。分之順逆,賢者皆通。
三才者,乃天干地支人元,分為三。五氣即金木水火土之氣,混同於中,當以陰順陰逆分之,然後可以論命。
甲得癸而滋榮,衣食自然豐足。
甲乃陽木無根,若無水則枯朽矣,不可雕琢也。癸水,乃陰水也,猶石泉地中之脈,不泛不浮。甲木賴之以滋身,方得榮茂,而可以活生。癸為甲之母,母子相顧,則衣食自然豐矣。且甲生於春,自然承旺,生於冬則癸旺,癸能滋之,可以言福。
乙伴壬而獲福,天賜祿位高崇。
乙木乃陰木有根之物,如根之屈曲,有未伸之象。及至發生成林,藉壬水以養。壬水,陽水也。若江海之水,不能損有根之木,雖多只為淹沒,不能飄流,猶樹木得雨露之恩,故曰天賜祿位高崇,理必然矣。
丙乙友會,平生福壽超群,出世深茂才舉。
丙乃陽火也,乙乃陰木也。陰木生陽火,此為相生之義。且乙為丙之母,丙為太陽之象。在天為日,在人道為君為父為夫,主剛毅不屈,有文明之體,又得乙木生之,是為交會,逞其光輝,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壽考焉。
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
戊為陽土,賴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為印綬,且土無正位,寄生於火,乘旺於四季,辰戌丑未之方。故以土為山谷,若虎居山谷之間,自然有威,以命理論之,亦頗為福矣。
己交丙兮,像龍得風雲之勢。
陽火生陰土,陽生陰之義,猶父生女之象,丙為己父是也。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如龍得風雲之勢,任其自如也,豈不為富貴也哉。
庚逢己丑,官祿有餘
庚金以己為母,此言金生人,若逢火地,則敗其身矣,要有土以生之,則為福矣。若運至土亦可。若土太多,則埋金質,亦無福矣。只以中和取之為上。
辛到戊鄉,衣食自足。
辛金遇戊土之鄉,是為父母之邦,豈不為得所哉?且金賴土生,土盛而金埋沒,如辛日四柱有土,不宜又行土運,原無印綬,忽遇印鄉,如逢父母,則快何如也。
壬辛得會,福壽無疆。
壬水賴辛金為母,得生生不絕之義,如壬水生於夏,則無根矣。若逢辛運之方,謂之福壽無疆。
癸庚相逢,偏饒僕馬。
癸水以庚金為母,如以癸日干,四柱有庚金為印,如無丙傷之,則主人多僕馬富厚。柱中無庚印,或運至印綬之方,亦可為榮矣。
清高符印,須知冠冕以乘軒。
符印,官印之星也。此等星辰,為唐符國印之星。人命遇之,蓋有冠冕軒輿之貴,非為人君,則為王候之貴也。唐符國印之星,惟張果老通玄先生命理,專用此二星取貴。
衝破祿星,應顯威權而解綬。
祿星者,官星也。子平云:用之為官不可沖,用之為祿不可破。破而沖之,兩相為害。雖有威權,遇之則避身退位矣。
陽木甲逢庚敗,枝干不得無傷。
甲木,陽木也。若生不逢春,遇庚金則削之,未免傷其肢體也。剝削太過,木之受傷。以人命喻之,主有筋骨疼痛之疾,豈能獲福哉?若行火運,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陰木乙遇辛金,莖葉自然有損。
此言陰剋陰之故,乙為陰木,藏之地下,辛金亦藏於地下,是為陰剋陰。若木主有氣,則不畏也。
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無光。
丙火,陽火也,取日之象,懸像在天,昭然光顯。壬水陽水,為江海,寂然在下,豈能剋丙乎?但於運行交會相濟處剋之是也,或水到火鄉,火到水鄉,相制者,是為此論。
爍爍陰丁,逢癸而明輝自暗。
陰火逢陰水,本云相剋。且丁火為星光,懸像在天,癸水在地為泉水,豈能剋天上之丁?以理論之,丁行癸鄉,癸逢丁運,兩相會合,則為相剋,其理然歟。
戊守甲位,惟賴庚方能吉。
戊土本因木剋,陽剋陽也。陽土為城頭之土,堤防之岸,遇陽木而剋之,則有崩裂之患。須得庚金剋其甲木,以救其危可也,然後可以言吉。
己坐乙鄉,知是干頭有鬼。
此言陰干剋陰干,謂之鬼也。如己土日主,生臨卯位,乃為坐下之鬼。又行寅卯之運,又遇甲乙,乃為相剋之鄉,身旺則逢官為福,身弱則遇鬼為禍。
庚逢丙戰,勢自傾危。辛被丁侵,剋伐成害。
此言庚辛金,被丙丁之火,剋而害之,主人不能為福。須得壬癸之水,以制丙丁之火,濟其均平,可以為富貴也。
壬憂戊至,蹇澀難通。癸怕己臨,屯晦驚惶。
壬癸之水,其性愛潤下,又遭戊己土以滯之,則阻而不通,主人不能獲福。土若太多,則為貧賤斷之。水若太多,則為氾濫淫奔斷之。只要均平,故曰:土止水流全福壽。
干鬼帶祿旺,扶持更破。
身衰者,干頭遇剋,謂之帶鬼。若逢祿旺,則能扶持。更有破敗,為福且少。為禍更多,主人或富或貧,進退無常之命也。
支神無吉神,禍皆難免。
支神者,地支中所藏之神,亦宜有吉神相助,可以為福也。若有相剋之神,遇禍患則難免矣。如甲木生於子月,子宮以癸水為印,豈不為美哉?此命若年日時中有己,土旺則剋癸水,是謂吉神受害。審此推之,則無不驗矣。
尊堂福壽崇高,皆言甲到丙鄉。
甲到丙鄉者,是食神之地。甲能生丙,丙乃甲之子也,名曰食神。甲且食丙之祿,如子之養父,豈不為福壽尊榮歟!
朝省權貴優升,蓋為乙居丁捨。
乙木能生丁火,亦如父食子之養,皆為吉人矣。
官木併疊,丙食戊而成功。
此言丙火食戊土之養也。
穀麥盈倉,丁啖己而有旺。
此言丁火食己土之祿也。
要得豐足,無過戊得逢庚。
此言戊土食庚金之祿也。
欲問高遷,全賴己加辛地。
此言己土食辛金之祿也。
滿堂金玉,庚祿有壬。廣置田園,辛能食癸。
此言庚金食壬水之祿,辛金食癸水之祿,皆言子養父也。
壬食甲而有旺,眾福如麻。癸向乙而生成,入食列鼎。
此言任水食甲木之祿,癸水食乙木之祿,皆十干生成之祿。
五行休廢,得救助以災輕。
四柱金木水火土,遇休囚死絕之地,柱中有一在長生帝旺之方,則頗相助,雖有災亦輕矣。
四柱官印,無損壞而祿重。
四柱干頭有官星印星,無沖無破,主人一生祿重。但恐遇剋害之運,犯小運流年衝破,止一年之不利,不為永久矣。
甲逢丁而成焰,資財累歲多虧。乙遇丙而化灰,金玉自消難聚。
此言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為傷官盜氣之論。傷官者,我生之子也,為人傲氣,不循規矩,能消耗父母之財物,視人不如己,喜財則榮,無財則貧。
天元正敗,丙見己而傷殘。干祿全輕,丁值戊而衰弱。
此言火土傷官之為害,上下相戕之理。
戊若逢辛,須仗吉殺以扶持。己宜輸庚,實賴五行之救助。
此言土金傷官,吉煞謂財官印也,惟忌官喜財也。
庚申見癸,蕩散資金。
此言庚金生癸水,則有蕩散之禍,須得土以止之,方為發福,無土止之,則為散漫。主人流蕩,淫慾亡家。
辛祿遇壬,銷熔福祿。
辛金生壬水為傷官,是為金水傷官。主人清秀好歌樂,極聰明,淫佚無度,遇土止之則福。無土止之,終為下格矣。
年少逢災,壬傷乙運。
此言壬水生乙木為傷官,又行傷官之運,主有災晦。
祖財隨廢,癸被甲侵。
此言癸水生甲木為傷官,柱中有制則吉,無制則凶。
衣食難求,幼歲常逢五鬼。
夫日干弱,見殺即為鬼,謂之陰鬼害身,暗中不覺若身旺者,化鬼為官,則能資身為福。 且五鬼陰煞也,害人不淺。
遁悶休囚,長年元值三刑。
此言刑敗之理。
禍本難免,祿本逢衰。若遇敗神,茲生休咎。
官為祿本,有官而無祿,則為假官,雖榮而不貴。有祿而無官,則無所施。官祿若行衰絕之地,難免不惟其禍矣。敗神者,破敗之神,命內逢之,主一生休咎不利。
況乎甲憎乙向,逢之自己多災。乙被甲臨,反與他人為助。
甲乙者,比肩兄弟姐妹之類。猶人之有兄弟多者,有家產則爭而分奪,無家財則起禍端,手足不相顧。有身弱者,喜兄弟相助,但乙見甲為兄,為劫財,以上臨下之禍,遇財而劫之也。
壬行癸厄,丙最輸丁。辛忌庚方,丁嫌暗丙。
此皆比肩動財之禍也。
戊同己兮,多生脾胃之疾。
戊己土,在人身為脾胃,倘若遇木剋之,刑傷脾土矣,故有脾胃之疾。
戊同己兮,反有奔波之事。
己為弟,戊為兄,人各自立,則無傷於和氣,倘若兄弟同處有蕭牆之變,反主奔波勞苦,安得有怡怡之樂耶?
柔能制剛,多因辛與庚期。太重之餘,乃是辛居庚地。
此言庚辛金之剛柔也。庚剛而辛柔,庚為劍鋒之器,故云剛能殺萬物,辛為釵釧之質,故云柔能為美觀。若辛見庚,又為甚也。
癸中隱丙,壬午遇之多傷。
癸以丙為財,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傷其丙,壬為癸之兄,且劫丙財,故曰多傷,午中亦有丙,況午上壬支亦是丙財,壬又傷支午之丙是也。
壬內藏丁,癸水翻然自敗。
壬與丁正有夫妻之義,又遭癸水剋丁,乃為弟奪其妻,則傷敗也,反為大禍。
陽者若為暗損,平生為惡輕生。
陽者,剛也,有果敢剛義之能。若遇暗損,當有自棄其身矣。
陰位即曰敗神,處世憂賤抑塞。
陽者,柔也,女人之質喜之。若男命純陰,亦少剛助,處於世亦為抑塞基志。若得五陽聚局,可以言富貴矣。
甲見辛而化官,剛柔相濟。
甲以辛而為官,甲剛而辛柔,故能相濟而不相剋也。
乙見庚而為福,兄弟同鄉。
乙與庚合,是夫妻之理。庚金能剋乙木,為正官而為有福也。猶兄弟同鄉,而且和也。
水火既濟,卻言丙對癸鄉。
癸水剋丙火,丙為太陽在天,癸水在地居坎,上下懸隔,豈能相剋?而子午相對,正得既濟之象,終為吉兆。
意氣相承,乃是丁歸壬捨。
丁與壬本相合,陽水不能剋陰火也,故同捨而居,相投而樂。
戊臨乙位,土得木而生成。
木賴土以培養,土賴木以洩其氣,兩得而生成,雖云剋之何相害也。
己向甲鄉,陰遇陽而可貴。
己與甲,本以陰陽相配之義,以為夫婦之道。故云甲與己合,甲以己為財,以妻之財而享之,安得不貴乎?
白虎通道,庚加丁臨。太陰得路,辛歸丙捨。
庚辛金為白虎,加之丁火剋庚金,得配陰陽之道,以柔而濟剛,無相害也。辛為太陰,遇丙且合而歸之,是為正義。
壬憐己兮,遠泛洪波。
壬為江海之水,己為平地之土。壬水至於陰土之上,則成洪波遠泛,無以止之,須得陽土止之,遂塞其流矣。
癸喜戊兮,澄瀾漂渺。
癸與戊合,得其正義。且癸為水,得合陽土,本無波濤之泛,故曰癸喜戊兮,云云。
陽遇陰而化合,陰得陽而成器。
此言從化,陰陽相得之義。
又有甲己相逢,化土為福,則夫婦遐昌。
甲己以成合矣,甲屬木,己屬土,甲以從己,以化土為財。猶人以身從妻之財,可以為福,得全夫婦之道,得申子辰可也。
乙庚和合,成金得位,則東西類化。
乙庚化金,要在巳酉丑十一月可也。
丙辛化水,智顯則必主文章。
丙與辛合,從金之義,金則生水,辛亦化為水矣。是謂金水相生,反歸本質矣。
丁壬為木,聰明則近善多仁。
壬水生木,則從而化之,法以正二月間可化。木主仁,故好仁。
戊癸得化,祿位崇高。二者相逢,三才可立。
戊土賴火生,從火而化之,是歸本質,此皆生生不絕,化化無窮之義。
陰遇陽而化官,到旺方官崇位顯。
一陰一陽而成配,乃有化道,化得真者,則為貴論。
陽得陰而成配,臨有氣財旺妻賢。
陽,男也。陰,女也。故以陰陽相合,為之夫婦,若有生氣,主財旺且妻賢,若遇休囚死絕,主散財而傷妻。
是以平生不足,甲為壬傷。處世多屯,乙因癸剋。
甲木賴壬以生,且壬為陽水,故有浮泛之性,甲木無根,恐有飄流之失,故曰平生不足。乙乃陰木,癸乃陰水,但以根莖之資,豈成大林之茂,故曰處世多屯。
陽自敗兮,丙為甲傷。陰不明兮,丁緣乙制。
丙火賴甲木生之,以為光明。尚甲之受制於庚,則不能生木之火。且丁賴乙生,因乙受制不能助丁之力也。
上之陵下兮,戊遭丙食,卑恐欺尊兮,己傷丁炎。
此言倒食之理也。
陽庚嘹唳兮,戊土晦之。辛祿卑薄兮,己陰破之。
此言庚辛之質,因戊己多而掩美質,不能顯達也。
失之於智,皆因庚禍於壬。喪之於權。每遇辛傷於癸。
此言壬癸之水,又因庚辛所擾。猶人之母多,撫其一子,反為害。故有智有權,皆失喪也,不得自專。
甲乙常欣戊己,乃為身內之財,丙丁尤喜庚辛,實是生成之福。
甲乙以戊己為財。丙丁以庚辛為財,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勾陳得位,戊歸壬鄉。陰土逢財,己加癸位。
勾陳,戊己土也,以辰戌丑未而得地。陰土,己土也。癸,陰水也。己以癸為財也。
庚辛寅卯自然而福壽。
寅卯木旺之鄉,庚辛以甲乙木為財,得自然之福壽。
壬癸丙丁喜樂以無虞。
壬癸水以丙丁火為財,亦得其自然之用,何其有不虞之患?
當知我害彼吉,彼害我凶。以直而言之,消詳為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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