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四庫全書 李虛中命書 卷中
火風鼎 編輯
通理物化, 清氣陽為天杳杳而上衝乎陽, 濁氣陰為地, 㝠而下從其物.
太虚之先 升寂何有 至精感微 而真一生焉 真一運靈 而元氣自化 自化元氣者 乃無中之有 有中之無 廣不可量 微不可察 氤氲漸著 混漠無倪 萬象之端朕兆於此 於是有清通澄朗之氣 化而為天 濁滯煩昧之氣 積而為地 故清者自濁而澄 髙者自下而上 天髙而浮 地厚而沈 浮者有彰動之象 故為陽 沈者有寂沒之理 故為陰 清者上騰 髙而純 陽故充滿 濁者下沈 密而純陰 故㝠寂 而萬物從化之故 衝於上者為陽 而生萬物 沈於下者為陰 而成萬物 然而實始於一者也.
清濁交分 人物混成 造化始於無 相因而三生
太樸之散 乾坤之形分體一定乎尊卑 有陰陽之相摩 有剛柔之相推 變動以行其道 經緯以成其事凡垂象於天者莫非文也 有髙下之相傾 廣輪之相推 動靜之所生 形勢之所持 凡其質於地者 莫非禮也故萬物生於其間者 亦且出機入機 出㝠入 方生方死 方死方生 域於輪轉之地 而機之動不能自已 故草木黄落而菊始華 倉庚鳴而鷹以化 一根荄之細 不知誰與之扶持 一昆蟲之微 不知誰與之生死 戢戢而動植 非物與之雕刻也 芸芸而歸根 非物與之揫歛也 自消自息自智自力 自形自色 曾不知有造化之者是人物混然而立也 則其光為日月 其文為星辰 其澤為雨露 其威為雷霆 辰集于房 月湛而明 日遄而化 此天之道也 其髙為山嶽 其大為江湖 其文為草木 其富為百榖 載萬物而不懾 生萬物而無窮 此地之徳也 髙而為君父 貴而為王侯 大而為郡牧 下而為庶民 文於仁義忠信 富於財穀布帛 成而祀天地 靈而驅萬物 此人之事也 莫大乎天 莫厚乎地 莫靈于人 是以因于天體 成于地儀 範圍天地之化 三才由一而生也.
天一地二 蓋乾坤之體坤為土也 乾為金 金亦土也 為水母.
天一地二 奇耦之策也三奇為乾 三耦為坤 是一而兩之之義也 故陰陽自始者 謂之太始 陰陽自明者 謂之太極 則萬物之始於乾也 亦由天地之所資以始 是以知乾為之太始 萬物之所 資生於坤也 亦由天地之所資以生 是以知坤為之太極 故乾之卦所以在西北 坤之卦所以在西南 以乾為太始 以坤為太極 可知矣 是以太始之極 一而兩之 作乾坤之象 金土同體而異名有此見一數之終始也矣.
四正四隅 何遐邇之為正 艮為土也應乎坤 㢲為風也風出木.
乾 坤 艮㢲 四隅也 而為天地之大紀 坎 離 震 兑 四正也 而為乾坤之大綱 曾不知廣輪之艮(根) 而有會通之情也 然則萬物之始終 莫盛乎艮(炅) 故應乾坤之節制 莫始于㢲故為風 然風非出於木 而鼔舞於萬物為事 由動之生息也 故㢲繼於震.
坎離未判 以清濁明水火 震兑之前以左右用金木.
天一地六 相合生水地二天七 相合生火 言水 則含知而内明 言火 則崇禮而外照 内明 足以應物外照 足以知人 知人者無所不知 應物者無所不應 故清之為水得天一辰中 是奇内而天一 耦外而地六 其為卦也曰坎 故濁之為火得地二辰中 是耦合而地二 奇外而天七 其為卦也曰離 夫二者 本水火南北之分 為乾坤男女之體 亦由清濁判於自然也 天三地八相合 而生木於東方 木生風以動之 故為卦曰震 地四天九相合 而生金於西方 金生水以澤物 而物悦之 故為卦曰兑 然東木受西金之制 而左言木 右言金者 是震男兌女 尊卑之義也.
易八卦者 以剛柔相半 連四象者分逆順而生成.
易以八卦兼三才而兩立(之) 為天地廣輪之體用 故始三 一而為乾 二為坤 生六六九九之變 為四象五行之數 然後聖人分陰分陽 迭用柔剛以相易之 故天地位而成章也 列萬彚而象之 以别盛衰矣 四象者大而為日月星辰 廣而為金木水火 八卦由四象而兩制之 則有陰中之陽 陽中之陰 寒暑運行 而萬物化育也.
二儀分列 各包四象之形 乾坤音(金)土 遂作五行之用
天地為二儀 則上有日月星辰 運於無為 下有金木水火 濟於有用 金生於土而聚於土者 然乾坤本一 而立二為清濁之别 包括四象 為五行以盡天地之數 備萬物之成終也.
一而兩之 道法乎自然 八卦九宫 乘陰陽以數.
道生一 一雖立而道未離也一生二 二名成而道斯逺矣 是故道非數 而數之所生 一非二 而一之所出 陰陽之在天地 其妙有機 而物之所始 其顯有數 而物之所生 始終如一 一有二而不可以相無 然陰雖有佐於陽 陽實始之而無恃焉陽雖有賴於陰 陰實由之而不與焉 是陽常始而陰常成 陽常唱而陰常和 有自然之理 故陽奇陰耦 迭用生成 而天五地六 二五而成十五 十有五之策 所以行變化而明鬼神也 故乾坤之䇿 萬有一千五百二十 當期之日當萬物之數 四營成易十有八變成卦 發(揮)剛柔而生爻以八八於四維 則居中者盡乎九也
五行分陰陽 為十干 清而不下 五支易剛柔 為十支 濁而不上.
天地之數各成於五然始立甲者 本乎土之氣申 乾坤皆土之義 始於甲之丙丁 次生戊己庚辛壬癸 如一之有二而為十干之氣主曰 清則騰而生 故不同下之五行也 五支言道生一 而支散為五 以成五行之數 乃濁者下沈而生 二五如十 則分支列於乾坤之廣輪如甲之生乙 丙之生丁之義 故寅則運於卯 巳則運於午 然而同類為陰陽 而不同支干之生.
土逐四時之氣 故有十二支 十二支以夫婦為體 十干以父子相乘.
四時乃四季也順四象之用 然四象為兩 立成八支 惟土者本天地各五 而兩之 則分四支 列乎四維 以終四象之變盖辰戌同體 丑未同形 子陽亥陰 寅陽卯陰 之類 如夫婦之同體 甲生乙 乙生丙類 如父子相生 本乎一而為五.
三才有陰陽之天地 五行運物化之人倫.
分陰陽則為天地 立父子則為人倫 故干陽也 亦有乙丁己辛癸之為陰 支陰也 亦有子寅辰午申戌之為陽 是知陰陽之相覆 奇耦相匹 故萬物化成 生者為父為母 為子為孫 配之為夫為婦 以别人倫之要也.
故曰甲己真宫 乙庚真商 丙辛真羽 丁壬真角 戊癸真徵.
甲木二五之始名而為土 六位 相成於已 故曰真宫 土生始成終 故金次於土 羽水之音 角木之音 徵火之音 此十干皆天之清氣 生數成於五 至六而為耦 為陰陽之始 作天地之真運 然而真運在天 必自地而得之矣 何則 天罡本乎辰也 陽動而陰静 得十二 常轉位 自甲子為始 至於辰 則見戌 是地之功也 故甲之為土 明矣 是知真運在天 自地而得之也.
寅午戌火體 亥卯未木體 申子辰水體 巳酉丑金體 斯非真體 乃五行生旺庫之地土則從四事成之.
四象之體 而終皆土故戊至辛而金之土也.
六十納音者 配由十干十二支周 而終之數也
干支相乘歸天地始終之數 為六十也.
自生成而言之 則水得一 火得二 木得三 金得四 土得五 感物化而言之則火得一 土得二 木得三 金得四 水得五.
生成者 天地生成之數物化 則五行支干相成納音之數也.
法乎天地 支干數乘.
此十干配天十二支配地 而合成萬物動靜之機 充合端委之數也.
支干配則甲巳子午九 乙庚丑未八 丙辛寅申七 丁壬卯酉六 戊癸辰戌五巳亥支數四
自九之數 損之又損也然於己亥者 不由已而存乾之一二坤之二三是道始一至三錯綜而生諸數 以合乾坤覆載之功 若夫前所謂支干之配 則道生一 一生二 二生三 三之又三 則九為陽生 言數以甲巳為造化之首 子午為陰陽之至 取極之數 而先稱九 而後損之八七五六四也.
子寅同途 嵗上辰下 未可俱言其支 先甲後子 納音金者數也 始父母之氣而成音 離天地則見名數.子得同壬 寅得同甲 嵗木辰水 如寅為木二合 若見子而得寅者 亦是甲子之金 不可獨言木也 甲臨於子而金者是支干化納音之數也 干支五行 始因天五地五之數 變而納音 九八七六五四之數相成 上下而得 却須坎離五六之數也
天五地五 則為造化之先 除其數則納音之用.
天地變通 二五為十 終成萬物 始一終五 皆陽 合之為六則陰 為六 五數外 即天地數所納五行之數也 假令水得五者是本音 以土權碍也然後有音 故丙子丁丑 共得三十之數 而六五皆土 而得納音為水也 火得一者 是火無音 因水沃之 然後有音 故戊子己丑共得三十一數而除六五 而有一數 而納音得火也 木得三者 蓋木有本音 故壬子癸丑共得二十八數 而有五之數 是三數 而納音得木也 金得四者 亦金是本音 而甲子乙丑 共得三十四數而除六五之數 外 是四數乃金也 土得二者 盖土本無音 火陶之然後有音 故庚子辛丑 共得三十二數 而除五六之數 而納音為土也 故經云 先甲後子 納音金者數也 得此則彼可知也.
自乾而生順 從坤而産逆 陰陽機括於五行 五行之體依八卦
父生順 母生逆假如甲己干 正月建丙寅 丙丁火 故木生順 母已之干在木 死為逆 故甲為父 已為母 在寅之家 天一生水 則由乾為屬金 金水也 故自乾生而順 及納音 即甲子乙丑金為首 盖乾納甲子 即是天五地五 於坤數中生逆 其終數而生 亦由先九而後至四數也 陰陽者乾坤 故金土 一而兩之 以備五行 五行分體用 而為八卦.
火愛乾為會 水利㢲而享 嵗守坤鄉 金蔵艮位.
乾 純陽也 處西北 故至亥而顯明 水性本下 㢲出東南 順下也 故水㢲為利也 坤則成物 嵗以終之故至申萬物介然守禮 用艮終始萬物而仕於坤 故金至寅 終蔵於土下.
木落糞本 水流趨末 火顯諸用 金蔽於光.
各任性鄉故守坤鄉 水趨末則利㢲方 火顯用則愛於乾 金蔽於光 則又蔵於艮也.
水土金性本下 木火性本巍.
水流就濕 土積而載金重而沉 故曰本下 巍者上也 木性漸上 而火性炎上.
沈者得形而上騰 升者期卑而髙會.
水得土而木生是土克水而生木 木之克土而上騰 則水土之氣 自木而上也 火得水而上為既濟 蓋推五行之性 沉者升者 皆必以形為用也.
以坎為離 精者能知 易 兑作震 通鬼神而作㫖.
庚申辛酉木在巳申酉之中 亦當作金 或卯人遇三酉之類 而可言金 餘准此推之 則妙窮造化 但以本納音為用 所謂易兑作震 通鬼神而作㫖 此也 假令丙午水 得癸巳月 丙寅日 戊戌時 巳午未為火之本方 寅戌午之正體 又上下俱火 雖納音為水 多變作炎上之火看 或水多人 全在巳午未生而不犯本命支 更干頭有氣亦宜作火看 不可謂之休囚 此所謂以坎為離 精妙者為能知.
故以庚申乙卯 為夫婦之本宗子 癸亥壬丁馬丙蛇之寄位.
此論干祿也季主所謂先南北之陽 以辨東西之陰 陰祿陽而陽祿陰 金自金而木自木 故金木自然而得専位 水火土從造化 故陽寄於陰 而陰寄陽也.
勞而不息 驛居病方.
五行支病處而為驛驛所以休息也
馬得縱横 更觀乎干 生而不運 以氣建推之.
以申子辰水位處驛為病也 以寅為驛 所謂馬必以氣建者 而驛之為馬也 且甲子人正月丙為馬 然不在正月 亦自得地位 建丙亦是馬 故曰馬得縱横矣 珞琭子云 見不見之形 無時不有 正謂此也.
出五行之外者 生死在乎我 居清濁之内者 存亡從數焉.
凡修徳養性 煉假守真 靈臺内靜 反復還元 神遊六合之外 必造五行之先 則欲生欲死 欲隱欲顯 皆由乎我 是謂神仙真人矣 豈由天地鬼神時數所拘哉此欲人之自修 不可専滯乎命 彼生死猶可任况修徳致祥 轉禍為福 夫人居清濁之内 皆由情性善惡死生 而未能逃五行之數者 何也 蓋未嘗能煉陽純陰 煉陰純陽 雖存念至道 亦不能出於清濁之間 徒自苦形 而不逃存亡之數也.
元命勝負三元者 干祿 支命 納音身 各分衰旺之地.
三元各分生旺庫之地而為九命 是主祿 主三㑹也.
干主名祿貴權 為衣食受用之基 支主金珠積富 為得失榮枯之本 納音主材能器識 為人倫親屬之宗.
干為天元祿 故主貴爵衣食之正本也 支為地元財 命至此比形立象 始終之元 故主貧富運動榮枯 納音為人元身命 故主賢愚好醜形貌材能度量 凡有生則彼我生尅愛憎 故為人倫親也.
支干納音之氣 順四柱 以定休囚 祿馬神煞之方 分二儀 以求勝負 刼災天嵗 遇用處不能為凶 祿馬奇轝 逢破處未始為福.
三元五行 亦各分四季定休旺之氣 干中所用神煞 乃天之清氣 攴中所用神煞 乃地之濁氣 凡言神煞 各分天地二氣 勝負吉凶 支煞自有諸例 言刼災天嵗 四煞雖凶 若支干配合有用 則為福祿之神禄馬奇轝 雖干之清氣 富貴之神 主福祿尊貴 若支神配合為破敗者 則反為貧賤凶害之煞.
四柱者胎月日時.
三元為萬物之本 四柱乃五行之輔佐 亦猶乾坤之有四時 土有四象 人有四肢 故珞琭子云 根在苗先 實從花後者 四柱有偏枯 則隨所主而論之.
胎主父母祖宗者十分 主事者二分.
萬物之根本固在我名之先有也 故主祖宗者十分 然而根在物之先 而花實苗之後 雖主事二分 亦當以胎為本氣.
月主時氣者十分 主事者六分.
月為建元 分四時之休旺 故主三元氣用所出十分 是月與時為賓主 以輔三元 故主立氣立事 十分是將來臨月分 亦定災福之六分.
日主未得氣者十分 主事者八分 時主用度進退向背力氣勝負皆十分吉與凶同.
日主月内四時向背之氣 十分 三元貴賤之氣及胎本共時八分 時主元吉凶及胎月日之氣皆十分 故言吉凶變異勝負之力同等也.
九命論互相奔刑 反順生煞 以别源流.
三元 四柱祿馬 為九命 須遞相往來 取刑衝徳 合逆順盛衰 以定清濁之理.
先看重輕盛衰 尊卑逆順 次分彼我慢情意相續 干音親義四柱 然不合衝類干頭配合之理.
先看三元支干本意以辨四柱之力 有形視形氣之厚薄 凡化象之有性 操用度之淺深 勿論得地不得地 辨尊卑之勝負也 四柱相衝 然無配合 納音 取賓主保義情親 以定勝負.
大抵年為本則日為主 月為使則時為輔.
年為日之本 日為命主 如君之有臣 父之有子 夫之有婦 國之有王 是胎月生時為主 本之扶援 欲得以序相承順也.
主本保和 未有貧賤之人 時日乖違 豈有久榮之理.
主本保和 相育為貴 年尅日減力也 日尅年雖主貴氣 亦多迍剝 况日時俱尅於年 乖離尤甚也.
三元入墓 日時自旺 雖運併絶逢鬼 鬼亦不能取.
本入墓中 却主相輔行在旺郷 雖逢併絶更來 加身命雖災 而未至死厄.
四柱集旺運 逢於祿馬 禄馬無用.
三元四柱俱到旺處或生時又使過 若曽發祿於閑地 雖逢祿馬而必災.
過與不及 游移顛倒 氣數中庸 應期而發.
五行喜剛柔得中三命忌盛衰太過.
方信陽唱陰和 須分干正支邪 陰靜陽從 更忌祿衰鬼旺.
如乙酉得甲辰雖天地合 却甲畏辛見 乙畏酉金 火畏死地逢子也 又如戊逢癸亥 是干正支邪 戊午丙子 支正干邪 然水火陰陽相和 則不如干合為正也 又如丙辰見申為祿衰 土逄壬為鬼 丁人見乙卯癸卯之類.
必死有生 凶中反吉.
如庚子見丁卯死而得生 甲子見戊寅 凶中反吉.
旺衰之理 審量生尅 輕重之名 須識向背.
三元旺地 畏忌衰處好生須臨時審其輕重 如壬申癸酉本重 壬寅癸卯本輕 却取輕重 扶持為用 始分向背之力氣.
輕得地而可敵重衰 重無地而制之輕敗.
如土制水 則丙辰丁巳之土 能制丙子癸亥之水也 壬申癸酉之金雖重 却遇戊子己丑丙寅丁卯之火雖金重 亦受制於火 蓋火向旺金絶方也.
各衰各旺 輕重自然.
如辛卯見癸酉 戊午見丙子 乃旺處相敵 支氣不比 却有相敵 為變化揚也 甲寅水 見庚午辛未土力氣各衰 水土和柔 則有化育之道矣 餘准此.
守凶煞者 在其尊者制其卑 生尅交加 應得先者令其後.
吉神凶煞 四柱先後干神可制支煞 更分生尅之理.
五行相敵 二凶一吉.
五行相敵 輕重相等遇鬼二 則為凶 一重為鬼 猶凶中反吉.
復以輕重之理 方得貴賤之原.
須以六十納音 支干輕重 取衰旺制度 方可定貴賤也.
至如體輕用重 不免漂沉 本重末輕 廣謀自勝 主客從容 優游享福.
如庚午辛未 土本輕也見壬戌癸亥丙子之水 是本輕用重 反散流也 辛未年 壬辰月 甲申日 甲戌時 此正應體輕用重之格 如庚子辛丑土 見癸巳乙卯 是本重廣謀自負之人也 五行主客輕重等 以制用有法水土和柔 金火平適 則康寧.
水得水多 則沉潛伏溺 小巧多權 苗而不秀 聲譽汪洋.
然而富貴則無變通而勢不崢嶸矣.
水得火多 則崇禮貪饕 自恃 深慮多憂 猛斷後悔.
水遇火多 其性如此不妨名利也.
水得木多 則流而不止 執志反柔 臨事汗漫 奢儉失中.
水生木 木尅土土散而無止 故此情性也.
水得金多 則本末常安 多得資援 好義不實 智大多淫 智勝義負 則性靈强水得土多 則沉靜執塞内利外鈍 忍妬多恨 信義無决. 此論五行之性 不取神煞論也.
火得火多 則崇禮義洎明外昏内 自華而儉 既旺即已 不可速達. 火星暴而無制 福至則禍來速
火得木多 則自恃威福聦明 志懦動思依輔 靜則志明 好辯是非. 仁與禮不足 雖和而多忘
火得金多 則志不自勝 好辯而剛 禮義失中 直而招謗. 火金兩强 故多克辯.
火得土多 則立用沉密 利害敢為 言清行濁 執不通變. 火絶得土 土蔽火光 故所適不變利.
火得水多 則為徳不均 巧而忘禮 多易多難 摭取艱險 計深反害. 水火未濟 多智多傷.
木得木多 則柔懦泛交 曲直自循 多學不實 聦明華潔. 木主仁柔 色以表形
木得金多 則尅制憔悴 剛而無斷 靜思悔動 譽義不常. 義勝於仁 反吝於心.
木得土多 則取舍自信 華而不奢 體柔伏剛 言必鑑人 智不自勝. 仁輕信過 無禮節也.
木得水多 則漂流不定 言行相違 處吉不寧 趨時委曲. 木華水智 故多順取.
木得火多 則馳騁聦明 好學不切 禮繁義亂 明他害已 善惡决發. 火得木而熾 木無以自容.
金得金多 則剛直尚勇 見義必為 過不自知 忘仁好義 思禮好勝. 金重 欲火故思禮.
金得木多 則辯分曲直 利害兼資 置徳懐忿 朋友失義. 仁義相伐 必有所失.
金得火多 則口才辯利 好禮忘義 動止寛和 中心鄙吝. 火勝於金 有義禮也.
金得水多 則計慮不深 為人無恩 臨事齷齪 或是或非. 水重金蔵 多計無剛.
金得土多 則失中有成 口儉心慈 作為暗昧 多處嫌疑. 金蔽土中 則求之者成.
土得土多 則重厚蔵密 守信容物 或招毁謗 恩害敢為. 土雖守信 深厚難知.
土得金多 則信而好義 剛而多躁 不能持重 庶事無容. 金土爭麗 兩不自持.
土得木多 則形勞志大 雜好狂徒 用柔爽信 曲直黨情. 木尅土則信虧.
土得火多 則施義忘親 外明少斷 奢儉失中 好禮口. 土得火助 信有所毁.
土得水多 則貪功好進 汎順伏機 志善若昏 愛惡無義. 土雖尅水 水多則土失信.
誠能以此更分輕重 明作為之性情 消息盈虛 依於禍福 然後為能言以前五行多寡 論性情而復推禍福 正氣無刑. 如庚祿在申 氣當用甲 如諸位中不見庚之刑甲 或他位見甲 即為無庚是也.
名背之半. 不見正祿 如得已而無乙 亦是所謂得一分三之説 雖背正 祿必為福.
馬無害 祿無鬼 食無亡 支合無元 干祿無厄. 如甲子得丙寅為馬 見壬午及水 在丙寅六合破刑之上 如不見正氣 却見他干在祿位其祿干亦要無鬼也 倒食順食皆要無空亡亡神也 支神名合 要無元辰 十干合處 要無六厄.
旺無喪 衰無弔 妻無刃 財無飛 孟無孤 季無寡 生無刼 死無敗. 如癸丑木命不要卯 此則旺無喪 如壬午木命不要辰 此則衰無弔 陽制陰為妻 不可在羊刃上 故妻欲無刃 命後四辰曰飛㢘 我尅者為財 不可犯之 四孟之人 不得見孤辰在命 四季之人 不得見孤宿在地 長生處 要不值刼煞 如乙巳丁酉乙丑見寅是也 死處忌見八敗沐浴金神.
火無水 水無土 土無木 木須金 金須火. 火無水降 亦能自潤 水無土壅 莫不成流土無木制 曠野安然 木須金尅 可以成材 金無火鍛 不能成器.
體重須鬼 祿輕須官 刑雖全 敗雖孤 夫須尠 妻須倍 吉須顯煞 凶須沉昧 天盤須會 地帶須連. 五行本重須鬼 損裁禄輕須官 如甲人祿位 雖辛亦貴四柱之刑 各須全 見八敗之地 不畏本 氣在孤病 夫須尠者 已不可見甲衆也 妻須倍者 甲見已在旺地也 五行在吉神方 須顯然見其清氣 凶位見五行須得凶煞沉昧 斯能無害 甲丙庚壬 須左右朝揖 是天盤須會也 亥子丑寅卯 須交連左右 是地帶須連也.
干全順則為清 氣完和者為貴. 如甲乙丙丁戊為十干全 須嵗胎月日時順 則為清 如水在申子辰中或在亥子丑中制用氣完 乃為貴.
陰附陽帶 嵗則富貴 陽合陰背 本則虚浮. 陽支互合陰干不來朝命 及本向衰 則無有用也.
應凶觀空而無空 旺相得空而尤利. 應煞害刑在空亡 無合動 不為凶也 旺相處明暗合 或逢天月徳見空亡 亦吉.
至若空亡有用 賴虛中而有應. 夫響之冇聲 莫非中虚也 至若鐘鼔之聲 虚中則擊而鳴逺 若實之則不應 是以大人之命要虚中徳必居空 空自旺 有用 乃有大聲之應器也.
庫中鬼 勿取生旺繼衰殃. 當生旺者 更引旺處 福與禍併 庫中之鬼 如甲見辛未 金見己丑.
木本離而化薪 金趨坎而育水. 木見火多 或木重運 至離宫 則化柴薪也 雖金生於水 然子勝而母負也.
水有火 火有金 金有木 木有土 土有水. 如壬中有丁 丙中有辛 庚中有乙 甲中有己 戊中有癸.
干備而祿備 命成而財成 身有地而官行 貴賤自此而見矣. 干為天祿 要正氣而有地 備足貴扶之類支為命 納音為身 身命順旺 財在中也 又能先論納音輕重 而分干祿命財 更身有命則貴可知也.
祿為君子之性 命為定性 身為用性 時納音為居性. 言性則可至於命 祿主貴 故為君子之性 支為定局 取其屬以見人之定性 納音主財能器 為甪性也 有時則三元之氣備 所以見人居止動靜情性也.
貴氣無地 賤生貴中 本賤冇時 貴生賤内. 本於日時上旺相保和 却得貴氣來 時上衰敗 始貴終賤四柱落在貧賤氣中而時運在旺方逢時之貴氣 賤中反貴也.
貴絶處觀殃 因貴賤中亡 賤臨貴鬼旺 賤向貴中死. 貴備之氣 至絶處更帶鬼 雖貴人死於終賤 主本賤 臨鬼旺而有鬼氣來承 雖賤而後亦貴.
支干太和而塞 夫婦失時而凶. 五行支干納音専位相和則蹇剥 如甲子逢己 巳在秋生 又見甲午衝命兩金 尅己 巳木也.
三元有地而貴 四柱遞合而崇. 三元俱有用 得地必富貴清顯 胎月日時交互相合 而朝命 即是崇貴相輔 清顯之命也.
真假邪正 變通拙而蔽於神 執一明而瞽於衆 辨明真假 消息盈虛. 陰陽無形 為道至妙 須在智識變通為比 察觀真假 消息盈虚 則靈於神明.
守位則正 失方則邪. 如甲寅乙卯 在亥卯未乃得正體 若居己酉丑之方謂之失位 他皆倣此.
陰生陽死 逆順相因 甲氣申方 乙絶酉位. 四時 一陽生 六陰死 然陽道行左 陰道行右 如甲乙皆木也 甲陽生亥而順行 至午則死 乙陰在午而逆行 至酉為絶.
子為天正 嵗時始於一陽 寅為地首 陽備人興于甲. 建子之月 一陽生焉 是為嵗首 則一日建子 子時當為一日之首 建寅之月 草木甲拆 則陽氣備 嵗時興 建寅之時 則人興 寢日事始 非天道之始為地首矣.
天左中而左吉 地右半而坤鄉. 太陽法天 正月自子左行 至六月在未 未小吉也 以是子為天正也 月建法地 自正月建寅 至六月在未 未坤之境也 而天地異見而至同焉.
先天後地 宫土其中 人中貴神 丑土已土 正體大吉 形體小吉. 言天自子行 太陽至未 如月建至寅 然往而中會於未 終於丑 故宫土其中也 天地自寅子左右行至中 而終於丑 常中於地之道者 未有人中之貴神丑為大吉 未為小吉 已同丑未之體 左右天地 中會其方 小吉所以立貴神 用己丑為家也 夫貴神者 在天為紫微星 在地為天乙貴神 領諸干神助地旋徳奉天行道 以及乎人.
戌亥為天之成 辰巳為地之往 故貴神逢天則左 遇地則右. 言亥為地之陰極 戌為天之神極 守萬物成功卑用之位 是謂天之成也 已乃地之陽極 辰為天陰之始 是萬物榮枯 往來進功 又戌為魁成 辰為罔幹 故貴神逢天地真運進退之所 領諸神避之 故逢天則左行 遇地則右行也.
天乙不守魁罡 庚辛陰陽合異. 天罡天魁 是天地造化立事 營始成終之位 二辰主生殺之權 行刑政之統 天乙紫微 以吉徳善輔行道而不亂典彝 行令而不殺戮 惟以正道尊嚴天徳 故分旦暮之位 以别相儀 陰陽之卜以當進退 人能審是 則見五行盈虚之異用矣.
魁為大煞 正月厭元 亥為地將 正期神合. 魁主肅殺揫歛之辰 寅為和氣生育之首 故正月生體 以九月為厭元 亥為登明 正月將與合徳期合也.
徳將無厭 清華總領之人 徳合月承 金殿鳯臺之貴. 亥人正月生 得亥而無戌 又此月生人 天徳在丁 月徳在丙 更與四柱徳合 若人生有天月二徳朝命承之 必歴顯位.
金堅於土 乾坤妙用無方. 金土一也 主色麗而堅 剛於土 陽自陰生 而尊於陽.
土重而金生 金强而育水 水流而嵗成 木交而火熾. 清者自濁而澄 靜者乃動之機是土重則金生矣 濕生土 土生金 故云金生水 水實地中行 非假金 故云金土一也 水既生旺 則木榮長矣 木相摩而火熾.
火無我也 夫薪歸土 火遇土不能生 鬼在旺方 看五行之輕重. 火無相 托物現形 故謂之神 青赤而為父子 故火無木 則化灰塵也 盈虚相代 逆順相成 未始有生 未始有死 綿綿無窮 妙應無方 用之不匱乃五行之陰陽.
測於無形 不執乎相 乃得真際. 五行支干 相因而生 納音五行 周運無窮 陰陽之道 不見聲形 無以比擬 執相之論 直須盡神 攄披變通 乃不亂用.
或有陽守陰多而利 陰逢陽盛而殃. 一者衆之歸 故陽多得陰而利 陰卑而陽盛 故一陰衆陽 必多殃競.
日遇隔角 孤有用陽 就妻而成家 婦若奔夫 二位雖貴合六馬. 以年為夫 以日為婦 如日在孤絶隔角 却於年上有吉神之氣 宜陽就陰為吉 如甲辰得己酉 是陽不往合其陰也 為婦奔夫 禮所屈也 若己丑合甲子 是夫位有貴神 財命進旺 故從夫也.
先上清而得之下濁 後下濁而升越上清. 先取上之輕清為用神之福 次看濁氣居下 上雖清而不秀 則取下濁有用之氣 為福所升越為上矣.
甲子己丑 是天地合 輕重自分 丁亥壬辰 清潔會 支干尤亨. 彼我往來 皆在囚死 故雖有貴者不能㧞萃猶 不若己丑見甲子是也 丁亥地貴符 壬辰禄清潔 丁壬合氣 為木生於亥 而更辰與亥為秀徳合 貴氣互换 乃清潔也 若壬辰生 而得丁亥 未為盡善.
寅中有甲 得陰土以為妻 方知甲與己合 丑寅未會. 甲己寅未相合 甲寅同體 丑未同己 故寅見丑未為合
子巳體壬丁之會 卯申同乙庚之交 丙午辛酉 無干不為破刑 癸始亥中 辰戌得同乎戊 此乃有無之相承 異乎六合之配偶. 此言皆天地同道 而分一二三生 而陰陽數異 而為支干 故同體者支配干合矣.
同形則貴在巖廊 六合或清居邦教. 辰亥子巳之數 皆同形之合 故貴而遇者 必髙大 六合専位 貴為清選.
連屬不言 孤寡清絶. 一作純粹
可勝乖違. 如亥得寅 戌寅見丑未 或支干朝會 包裹貴人連屬本命 雖犯孤寡 亦吉 如壬辰丁亥甲午己未 雖主木乖違 却有清純秀氣 可以為福.
大凡多取真形 慎勿専持假體 寅午戌氣禧於申 更觀干頭之輕重 合守安馬於戌 全要無形土馬守於離陽 晶應於子. 五行支干配用 先推真者為用 則五行之妙見也 火體氣病散禧於申 須看干頭所配 生殺三支輕重 以論乎吉凶 三合季地乃華盖下之暗馬 會之者亦當富貴大忌衝破之處 土無正氣 寄於離火 為精神 而祿應於子也 則土水為夫婦 由水之於火 正守子午之位.
三元失地 雖貴而弗貴 上下得真 雖賤而未賤. 三元失地 雖貴者必遭貶 而不康寧 如甲子得壬子己丑甲寅 乙卯 癸亥 戊辰 乃天地之吉氣 雖賤而不知卑矣.
蓋陽盛則禧陽 陰極則殺陰 是也. 陰陽各得専位 而不為遇極 雖身受死絶 亦有富貴之理 凡論陰陽勝負 必分真假邪正 斯可矣.
升降清濁 父子之行年同體 子享父利 夫婦之祿馬併傷 妻殃夫病. 年父 時子 生我為父 尅我為子二者氣用 在行年上分吉凶 各隨其用以分休咎 年祿日馬 日祿 年馬各有時害 則夫婦併傷也.
五墓為嵗蔵之地 時貴亦妨 四孟是孤絶之方 帶煞必尅. 四季為五行之墓. 萬物之所終也 生時逢之雖會吉而貴 亦主妨害尊親也 四孟上有孤辰 氣絶 若更見亡神 刼煞 嵗刑 亦主妨害父母也.
子午乃陰陽之至 卯酉為日月之門 死敗全逢 刑猶夀考. 四仲時生 主無妨敗 若年死敗有生 主有夀及父母.
有祿者 干支生成 動則周觀闕祿者 財命身祿行游一理. 干祿破傷 五行不秀 須推財命 不可一揆推其官鬼 至於行運 亦不論干頭祿馬矣.
祿位有無 認於官鬼 官鬼競馳 災殃併亂. 身有地 祿氣無刑 更要干中 無官鬼 有官鬼雖貴而多殃.
身土遇火 生而漸利 命水得金 降而優長 金多須火 或從革以成名 木重得 金揉曲直而任使 水流不止 息土以攘之 火盛無依 惟水以濟之. 生命喜於生旺 祿干不嫌尅制 金重無火 而集旺於酉中亦可以成名 木重須金 如無金而亥卯未亦為曲直理斷之任 使水流不止 惟土以防之 水流不進 欲以土尅發 仍冇水土之輕重 如火之盛旺 左右無木 須得水制 方成既濟 使不極也 火輕則不然.
丙寅丁卯 秋冬宜以保持 戊午庚申 彼我得之超異. 木不南奔 火無西旺 故火木至秋冬 勢恐不久 庚申石榴木 夏旺 故喜戊午 盖天官旺 而石榴之木性得時 戊午乃旺極之火氣喜於甲 見天馬相資也.
時居日祿 當得路於青雲 五馬交加 可致身於黄閣. 生月生日 兩禄干在時 如敏少宰己巳年 己巳月 己己日 庚午時 是也 注云 甲日得寅時 須有氣 而能朝命 主本三無氣 亦可清貴 但夀福不永耳 年月日時胎 五馬不閑 定為文儒之貴 若年馬時馬華盖馬 及二位天馬不閑 亦是如王安中左丞 乙卯年 丁亥月 乙巳日 丁亥時 是也.
丁壬喜乎丙辛 乙庚愛乎甲己. 言彼有此辨一分氣 是得一分三之義 乃氣相生也.
甲午愛官旺 辛酉忌生旺. 强悍砂洑之金 欲得官鬼 有生旺之氣 亦可為貴旺 不必為官也 辛酉氣絶之木 欲生旺以為榮 然金中之木 金木未成器 為貴 美亦可矣.
物之未閧 盛衰有漸. 物生有漸 則堅實 盖其進鋭者其退速 是以五行之命 貴在中庸之氣.
以慶為吉慶弗吉 知凶逺凶凶敗無. 作福作威 返福為禍 知命畏天 轉禍為福.
有根而無苗 實貧而尚可甘飡 本氣絶而花繁 縱子成而味拙. 根基主本有氣 雖食運不扶合 亦可作六親 優備平生自足之命 三元四柱本無旺氣 得到福祿之運 亦乍舉乍勝 不可以大榮達也.
君子小人之用 否泰各端 支煞納音之情 體何一揆. 攴干配祿馬貴神 君子之事也 納音財帛支煞 小人之用也 乃分君子小人兩端推之.
寅申巳亥 生成而有子有孫 祿命身源 衰旺而存終辨始. 四孟上見四柱之生旺 更不必推 乃有子有孫也 又説須是六合相合 方論此 如見六害却無息也如癸亥年 庚申月 壬寅日 乙巳時 却無嗣 先看三元輕重 次看四柱盛衰 既見主本髙低 乃論運中得失.
順往而亨 逆者則否 逆順之情 從大小運而言之. 言三元分於四柱 要互换生旺 然後以九命看二運上 要休旺相順為吉 勝負相逆為否.
智仁禮信義 水木火土金論十二數者 支干極也. 水即言智 木則近仁 火則主禮 土則主信 金則主義 以支干相配五行 各有十二位也.
智仁則清 禮義則濁 信從四時之氣. 水木和柔 主文章清秀 金火剛暴 主威武濁勇 土隨四時 而有濁有清 當隨所犯而言之.
清無地而後濁 濁有時而返清 清得地而轉清 濁會濁而愈濁. 水木失地 雖貴必俗濁而為武人 金火得四時之生旺氣 反清貴而主文章 繼世 為天下英賢秀士 如木生亥卯未而有水生之性也 金水有用 可武耀於疆 為天下元帥.
旺相之義 官鬼豈分 清濁之源 輕重可别. 戊午火旺盛 見木水相乘 則官在其間也 如無水木 即須見祿 水木金火 各先分所得納音之氣輕重 然後論所得之地 以辨輕重清濁.
應得墓者 守成而無害 臨生旺者 自損抑則崇性. 凡得五行在墓 其中見財富官貴者 發旺即已 當功成身退 守之乃榮 本末皆旺 而運氣更臨生旺 是人富貴得時者 宜自謙退.
祿馬氣聚 刑備貴全 清則清貴 濁則濁榮. 祿馬在身命之刑位者 若見貴人全聚 徳合生氣聚旺 不論清濁 皆主富貴.
偶者則升 孤者則降. 支干祿會 福祿集聚 則升清為上格 如不得天元一氣 若又支干孤絶 正氣刑破 却逢身會旺相 有貴者 當降為下品之格.
徳將相扶 金印垂腰之貴 遞相揖讓 調鼎位極人臣. 天月徳臨月將事合神 乃主紫綬金章之貴 支干六合清氣 合四柱支干 左右朝命柱者 乃極品之貴人也.
欽定四庫全書